尾行(一发完)
#变态学长搞学弟
#stk 三观不正 自行避雷
#忙得要死,大家凑合吃吃
1、
朱一龙一边漫不经心吃饭,一边直勾勾地盯着坐在他前两排的白宇。
今天他胃口不错,打了三个菜,目测绿的是青椒牛柳,红的是番茄炒蛋,白的是酸辣土豆丝,左手边还放着一罐打开的可口可乐。
他的心情好像也不错,一边往嘴里塞食物,一边侧耳听旁边的同学说着什么,时不时勾起嘴角笑得眉眼弯弯。
很快,朱一龙最期待的一幕出现了。白宇咽下一口饭菜,轻轻叼住可乐罐里的吸管,抿唇吸了一口。
他的嘴唇生得真是漂亮,唇形饱满,色泽红润,微微嘟起的时候最是诱人,就像一块清甜爽口的草莓果冻——尽管朱一龙并没有亲自品尝过,但是他坚持认为,白宇的嘴唇一定是甜的。
就像他这个人那么甜。
2、
大约十几分钟之后,白宇的同学拍了他一下,表示自己吃完了。朱一龙眼睁睁地看着他又快速扒拉了一口饭,用手背随便抹了下嘴,就和同学一起端着餐盘站起来,转身走向不远处的回收点。
食堂大师傅的手艺一般,牛柳有点儿老,土豆丝有点儿咸,白宇并没有全部吃完,三个菜剩下了将近一半。不过更重要的是,朱一龙发现,他忘记把那个喝完的可乐罐一起带走了。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
朱一龙喜出望外,几口扒完了剩下的饭菜,端起餐盘往回收点走。在路过白宇那桌时,他若无其事地把空掉的可乐罐放进自己餐盘里,就像所有顺手带走垃圾的好学生一样。但是没人注意到,他将那根白宇不久前还含在嘴里的吸管,小心地揣进了上衣口袋里。
算上这个,他已经拥有两件白宇使用过的东西了。
3、
两个月前新生报道入学时,朱一龙正在赶暑假里没完成的剧本,因此没去迎新。后来听同寝室的陈伟栋回来八卦,说播音系有个小帅哥,长得讨喜嘴还甜,一口一个师姐的把那几个学生会的女生都快喊化了,估计以后惦记他的人不会少。
报告播音系的女生比男生人数能多出好几倍,因此学校在招生时对男生的条件放得很宽松。略长得平头正脸些,声音条件比较好,再有点儿普通话的基础,一般通过面试的概率就比较大。
上一届新生入学时朱一龙被陈伟栋拉去看了,回来后听到陈伟栋的评价是:美女倒是不少,男生颜值一般,这届面试老师的审美不行。
而今年他居然盛赞了一个小帅哥,这倒让朱一龙有了几分好奇。
4、
一个月后,在迎新晚会上,朱一龙见到了室友口中的“小帅哥”。
当时他被一群新生推到台上,面带羞涩地唱了一首《我要你》。大约是由于紧张,唱着唱着他就唱串了词儿,把“我的姑娘”唱成了“我的情郎”,引起台下一片哄笑。
朱一龙没有笑。
那天白宇就穿着家常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既没有化妆也没有弄发型,和其他妆容精致、服饰华丽的演出人员比起来,显得有点儿灰头土脸。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一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模样,却像一道闪电那样击中了朱一龙的心。
他的歌声低沉悦耳,就像夏日午夜轻拂树梢的微风。他的笑容温柔和煦,就像三九天里偶尔出现的暖阳。他害羞的神情娇俏动人,就像一朵不胜凉风的水莲花。他的双腿笔直细长,他的腰肢不盈一握,他的双手娇小白皙……
总而言之,他的每一分每一寸,都恰好可在了朱一龙的心坎上。
5、
那天晚上,朱一龙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白宇。
回到宿舍熄灯以后,朱一龙想着白宇做了一晚上梦,第二天一大早不得不窘迫地换掉了自己的内裤。
随后,便开启了他漫长的尾行生涯。
6、
朱一龙拥有的第一件白宇使用过的东西,是一支水性笔的笔盖。
那天是周末,他尾随着白宇进入图书馆,一坐就是一下午。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白宇并不像有熟人在身边时一样活泼多话,安安静静地自成一片天地。他翻开作业本奋笔疾书,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手里握着一支水性笔,神情格外专注。
朱一龙假装在看一本《电影剧作攻略》,用书挡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隔着一张桌子偷偷注视着他。
白宇写得很认真,时不时会停下来思考。他有个很有趣的习惯,思考时会不由自主地咬笔,水性笔的笔盖套在笔杆上,他咬的正是最上面的那部分。
性状较好的红唇微微张开,露出碎玉一般整齐洁白的牙齿,看得朱一龙心里浮想联翩。他多希望白宇嘴里含着的,能是别的什么东西……
7、
差不多到了黄昏时分,白宇接了个电话。大概是他同学打来的,说不到两句他就开始收拾东西,一边打电话一边往外走,意外将那个水性笔的笔盖落在桌子上。
朱一龙犹豫了一分钟,瞅准了四下无人,飞快地跑过去将那个小玩意儿捏在掌心里。
他心跳得飞快,直到走出图书馆才稍稍平复下来,把掌心里的笔盖捧到眼前细看。
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但图书馆门前的路灯很亮,塑料笔盖上几个小小的牙印清晰可见。
朱一龙如获至宝,从书包里翻出自己的眼镜盒,小心翼翼地将笔盖用眼镜布包好,放了进去。
8、
当天晚上,朱一龙激动得几乎无法入睡。
他紧紧捏着那个笔盖,借着手机的微光看了又看,闻了又闻。很可惜,上面并没有残留下白宇身上的气味,只有那几个小小的牙印越发清晰。
朱一龙轻轻舔了舔笔盖上的牙印,舌头并没有品尝到任何味道,但他仿佛藉由这一点点跨越时空的接触感受到了白宇的唇舌,软滑香甜,像是一杯冲泡得恰到好处的甜牛奶。
9、
要长时间地跟踪一个人而不被发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朱一龙不是专业的变态,蹑足潜踪的功力远远不到家,至今未被发现一是因为白宇心大,二是因为校园里人来人往,落单的机会实在不多。
但是他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他的样貌并不像他自己以为的那样,只是普通好看。
10、
朱一龙获得的第三件与白宇相关的东西,并不是任何能够触碰到的实物。
播音系的学生每天早上都要练声,专业课老师的耳朵就像放进老君的炼丹炉里炼过一样,你的口腔状态如何,有没有偷懒,他们往往通过你说两句话就能判断出来。
起初的两个月,白宇并没有固定的练声场所,基本上属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给朱一龙的跟踪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好在两个月之后,他看中了校园里的一条小河边,每天早上都会准点出现在那里。
经过两三天的观察,朱一龙大概摸清了规律,于是他早上掐着时间离开寝室,带着英语课本来到小河边。
白宇到得很准时,练得也很认真。朱一龙单词没记住几个,却一字不漏地听他念了半个小时的绕口令。
就算是完全的外行,朱一龙也觉得白宇的声音好听极了,干净清朗,低沉通透。他不止一次地在脑海中模拟,如果把这两个多月来在梦境中对白宇做过的事情都做一遍,不知道他会不会领略到更加动人心弦的音色。
意外就发生在白宇伸着懒腰回头的一瞬间。
朱一龙脑补得太过专注,忘记用英语课本打掩护,直勾勾盯着对方的模样完全被白宇看了个正着。而就在他窘迫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白宇忽然上前一步,说了一句话。
“同学,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11、
事后回想起来,朱一龙觉得这句话其实有那么点儿故意搭讪的意思,但是当时他根本没有办法思考,眼中所见的是白宇在朝阳下越发俊朗的脸庞,大脑一片空白。
好在白宇并没有在意,他垂眸看了看朱一龙手里的英语课本,似乎明白了什么,又问:“抱歉,我打扰你背单词了吗?”
朱一龙赶紧摇头,绞尽脑汁想要和他说点儿什么,但是因为实在太过紧张,除了心脏噗通噗通跳个不停,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白宇却会错了意,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我真没注意有人在这儿……明天我就换个地方练,不打扰你了。”
这怎么行?好不容易能有个固定的地方堵他,怎么能前功尽弃!朱一龙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略微缓和了紧张的情绪,总算憋出一句话:“不打扰,你就在这儿练吧,挺好听的。”
白宇愣了一下,小声嘀咕:“练声有啥好听的……”
朱一龙认真地想了想,说:“你声音好听,口齿也很利索。”
白宇被他夸得有些害羞,单手掩面笑了笑,说道:“行吧,你说不打扰就行。这地方挺安静的,我很喜欢。”
他小猫洗脸一样可爱的姿态让朱一龙心中瘙痒难耐,却又不得不克制着自己不做出过分的事来。他紧紧捏着自己的上衣下摆,手心里攥出了汗。
白宇看了看手机,“哎呀”了一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同学,快去吃早点,再晚食堂就没饭了,明天见!”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朱一龙站在原地,呆若木鸡。
12、
那一整天,朱一龙无论做什么事都处于神思不属的状态。
肩膀上被白宇碰触过的部分像是被打上了烙印,那一小块肌肤变得滚烫,而这热流一直蔓延到了他心里,让他整个人都变得燥热起来。
明明隔着不止一层衣服,他却能清晰地感受到白宇手指的触感,甚至能够勾画出那手指上的每一条纹路。
13、
有了这次照面,往后的尾行那就不能叫尾行了,得叫偶遇。
早上白宇去小河边练声,会偶遇朱一龙在那儿背单词;
中午白宇去食堂打饭,会偶遇朱一龙刚好排在他身后;
周末白宇去图书馆写作业,会偶遇朱一龙也在图书馆查资料;
就连偶尔白宇跟同学一起打羽毛球,也会偶遇朱一龙路过旁观……
也亏了白宇心大,从来没怀疑过这样过于频繁的“偶遇”当中有猫腻,只当是他和朱一龙格外有缘分。
他会笑嘻嘻地和朱一龙打招呼,甜甜地叫他“龙哥”,兴致来了也会和他聊上一两句。
但是,似乎也仅限于此了。
14、
以前只能躲在暗处远远窥视和觊觎的人,现在却变得仿佛触手可及,这对于朱一龙来说,却不是欣喜,而是折磨。
原本白宇和他没有交集,他只能通过尾行和观察来了解白宇,在自己的臆想当中拼凑出一个形象,再在梦境中和他发生联系。他喜欢自己心里的那个白宇,喜欢得不知该如何是好。而在白宇对他微笑,和他说话的那一瞬间,他发现梦境中的形象和活生生的白宇神奇地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可以碰触、可以交流的实体。更重要的是,他觉得活生生的白宇比他臆想中的形象更加讨人喜欢,那么可亲又那么可爱,这就让他的内心备受煎熬。
朱一龙再也无法满足于梦境里的意淫,他想要真正地拥有他、独占他,想要在这个活生生的白宇身上,打上自己专属的标签。
人心苦不足。
15、
也是事有凑巧,白宇和他同学组了个乐队,要在学校的圣诞晚会上演出,谁成想离圣诞节还差半个月光景时,那位主音吉他出水痘请假治病去了,一下子缺了人手。
朱一龙对旁人的事情不大留心,但事关白宇可是事事上心。他心里正在犯愁,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才能使他和白宇的交情更进一步,可巧看到校园论坛里,白宇发了个寻找代打吉他手的公告。朱一龙一点儿不敢耽搁,第二天就拿着吉他去应征了。
这种临时组起来的乐队既没有名气又没有作品,纯粹玩票性质而已,不拘什么人去,只要能跟得上谱子,补了这个空缺就好。朱一龙弹唱了一首《情非得已》,指法纯熟,没错一个音,于是全票通过,就是他了。
白宇笑得眉眼弯弯和他握手,说:“龙哥,原来你一直深藏不露啊。”
朱一龙握住了他白白嫩嫩的手指,半晌舍不得放开。
16、
接下来每天晚上都要排练。
朱一龙基本功扎实,脾气又很温和,跟其他人只磨合了几天就有了默契。
白宇是主唱,几天排练下来对朱一龙满意得不得了。他有些小孩儿心性,听别人夸朱一龙比夸他自己更加高兴,当着他同学的面勾住朱一龙的肩膀,十分得意地说:“你们都得感谢我,龙哥能来是给我面子,不然你们打着灯笼也找不着这么好的吉他手。”
鼓手阿明嘻嘻哈哈笑话他,说他就会给自己加戏。
白宇不干了,扯着朱一龙的袖子问他:“龙哥你说,是不是冲我才来的?”
他笑得那么灿烂,双眼闪闪发亮。朱一龙垂下眼眸不敢多看,轻轻地“嗯”了一声。
17、
有了这个绝佳的理由,朱一龙再也不用处心积虑地跟踪白宇了。
他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互相添加了微信。白宇每天都主动联系他,告知排练的时间和地点,兴致来了还和他聊几句生活日常。
有了更多的交流之后,两个人便以惊人的速度变得熟稔起来。白宇为人随和,混熟了以后对谁都很热情。但他好像特别喜欢亲近朱一龙,排练的间隙总要拉着他问来问去,还会让他手把手地教自己弹吉他的技巧。
他嘟着嘴撒娇的样子尤其讨人喜欢,朱一龙需要调动自己所有的自制力,才能强忍着不去亲吻他红艳艳的嘴唇。
还不到时候。朱一龙时常这样提醒自己。
这一张温柔的大网才刚刚铺开,虽然猎物已经毫无防备地撞了进来,但是……还不到收网的时候。
18、
到了演出那天,白宇充分展示了他良好的人缘。
乐队里都是男生,他硬是说服了播音系的几个妹子给他们包办了服装和化妆。
妹子们不知从哪儿倒腾来几套演出服,其中有一件带亮片的小西装被分配给了朱一龙。众人好说歹说让他换上以后,又给他吹了头发,化了一个烟熏妆。
朱一龙平时虽然算不上不修边幅,但是也很少这么精心捯饬,打扮停当之后他从休息室里走出来,当时就累坏了后台一批女生的眼珠子。
白宇双眼放光,盯着他不住夸奖:“我龙哥真的太帅了!”
今天每个人都焕然一新,白宇穿了一件白衬衣,下摆扎进裤子里,显露出玲珑的腰肢曲线。
朱一龙根本不敢正眼看他,从衬衣领口露出的那一点粉白肌肤和那不盈一握的细腰都让他心猿意马。他脸颊一片滚烫,幸亏被粉底盖住了看不出来,但是通红的耳朵还是出卖了他的情绪。
第一次登台每个人都紧张得不行,上台时脚步都是飘着的。聚光灯打在身上感觉很热,往台下看去是黑鸦鸦一片人头,朱一龙整理了一下吉他的肩带,又扶了一下话筒架,从嘴里取出含着的拨片。
台下立刻爆发出一片掌声跟喝彩。
朱一龙定了定神,深深吸了口气,和白宇交换了一下眼神,弹响了第一个音节。
19、
演出意外地大受欢迎。在他们演奏两首歌的间歇,有个女生捧着一束鲜花跑上台来,一把塞进朱一龙怀里。
回到后台以后一群人围上去起哄,朱一龙淡定地说荣誉是属于大家的,然后把那束花拆开,给围观的众人一人发了一朵。
白宇唱得很卖力,这会儿正躲在角落里喝水。朱一龙悄悄走到他身边,把手里的最后一朵花举到他眼前。
“这枝是你的。”
白宇赶紧放下水瓶把花接过来,笑眯眯地说:“谢谢龙哥。”
有一滴水珠挂在他下巴上,被滋润过的红唇显得格外诱人。朱一龙默默地咽了咽口水,抬手在他下巴上摸了摸,顺手抹掉了那一点水渍。
“乖!”他尽量使用了平淡的语气,让这个动作看起来就像是在逗孩子。
白宇瞪圆了眼睛看他,不知是被吓住了还是怎样,竟然没有闪躲。他下巴上留着一点胡茬,摸上去微微有些扎手,和被他捏在手心里的那朵花很像。
朱一龙藏了一点私心,最后留给白宇的是一枝白玫瑰。
白玫瑰,我足以与你相配。
20、
圣诞过后,大家都要开始准备期末考试,乐队的排练就停止了。
但是白宇说,圣诞演出是乐队的开门红,要好好庆祝一番,所以在一周后的元旦假期里,哥儿几个决定外出搓一顿好的。
他综合考虑了各方意见,最终以朱一龙的爱好为准,拍板定下去吃火锅。
几个年轻男孩子凑在一起吃火锅,又是打着庆祝的名义,不喝点儿酒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朱一龙酒精过敏,只象征性地喝了一罐啤酒,随后就只顾埋头狂吃,话也不肯多说。桌上足有一多半的牛肉、毛肚、鸭肠都进了他的肚子。
白宇食量小,再加上阿明带头劝酒,不知不觉喝了很多。等朱一龙注意到的时候,他已经喝得面泛桃花,说话都有点儿大舌头了。
最后那顿饭是朱一龙结的帐,本来说好要请客的白宇整个挂在他身上,醉得晕头转向,手机拿在手里半天解不了锁。
阿明自告奋勇要送白宇回寝室,朱一龙没让。一是他自己也就比白宇好点儿有限,二是白宇抱着朱一龙死不撒手,除了他龙哥整一个六亲不认的架势。
21、
朱一龙决定带白宇去酒店开房。
当然这里面有一部分私心,但更重要的是,他担心白宇醉成这样回到寝室,如果没有人照顾会出意外。
学校旁边有几家经济型酒店,现在大学生出来开房根本不算什么新鲜事,前台连看都没有多看他们一眼,只问他要了身份证登记,就把房卡给了他。
朱一龙半拖半抱着白宇走进电梯,搂住他的腰让他靠在自己身上。白宇的腰比看起来还要细,他手臂一圈就能完全搂住,盈盈一握。朱一龙抚摸着他朝思暮想的身体,直到电梯门打开好一阵才反应过来。
他把白宇带进客房,哄了半天才让他老老实实躺到床上,又找到开水壶烧了热水,然后走进了洗手间。
朱一龙用凉水擦了把脸,这才发觉自己的手在颤抖。
白宇就在一墙之隔的床上躺着,醉得人事不知,这简直是上天送给他的大好良机。
噫!真好啊
小白也早就喜欢上龙哥了呀~好甜啊
这要不是他俩就是一个按110的故事了
哈哈哈哈哈说的对!skr!!!
这么可爱的白菜谁能忍住不变态!